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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的模式,潘荫辉从国外购回的石佛像若被专家判为“确实不错的东西”,那么会不会又陷入“文物走私案”的羁绊;若全部是“近现代一般仿制品”,其命运只能是“禁止再入市”,否则就是“以赝充真”,就要“依法追究责任”;若是有较高艺术价值的近现代仿制品”那就得由文物部门进行“监管”,藏家无权自行处理。这样的政策其合理性在什么地方?他对收藏家从事文物收藏还能起到什么促进作用?真是天知道。尊重公民文物古玩收藏的文化民主权利,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间收藏交易活动的时代特色,并且使中国的民间收藏活动同国际民间收藏活动接轨,尽快地完善或制定与民间收藏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是众望所求,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的事。
如何规范专家的文物鉴定活动,使之纳入法制的范畴 ,是北海“石佛事件”向我们提出的又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要不要制定文物鉴定方面的专门法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