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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人员调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于先生获得赔偿金500元。
走访:
部分市民不知何为“代用茶”
据了解,所谓“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采用类似茶叶的饮用方式(通过泡、煮等方式来饮用)的一类产品的俗称,是茶叶代用品,代用茶分为叶类、花类、果类和根茎类。苦丁茶、菊花茶、胖大海等均属于代用茶。根据《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代用茶的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然而,记者走访了解到,部分市民不知何为“代用茶”,更不知说代用茶生产许可标准是什么。
“平常我总是购买一些玫瑰花茶,买的时候一般看看包装上是否有‘QS’标志,但具体产品的编号还真没有注意过。”市民王女士说,当问及是否了解茶叶与代用茶的区别时,王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买的时候谁注意那些啊,都是喝着哪一类好,就一直购买。”王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