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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总结过目前学术界关于“中国古籍”的定义,认为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1)1911年辛亥革命以前编撰出版的图书;(2)1911年以后至1919年“五四”运动以前编撰出版,凡内容涉及古代学术文化,采用传统著述方式,并具有古典装帧形式的图书;(3)以少数民族文字编撰出版的古籍图书;(4)外国人在古代中国编撰出版的与中国思想学术有密切关系的著译图书。贯穿于这四个方面的一条基本原则,无疑就是时间的下限。按照历史学家对中国历史的分期,1911年以前属于古代,此后则为现代(晚清鸦片战争以后“五四”运动以前亦称近代,此不详论)。而按照哲学史家对中国文化思想史的分期, 1919年的“五四”运动是新旧文化的分水岭,同时也是中国学术史的界标,此前属于传统学术,此后则为现代学术。1911年至1919年是一个短暂的过渡期,1919年是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