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官署出版物,其中殿版自不必说。以地方官署而言,由于行政设置不同,又有府、州、县各衙门的不同,清代中期以前,地方官署刻本,常注有“本衙藏版”的特别说明,此表示其地位的特殊。此类刻本多为“官箴”或者“则例”、“章程”三类,内容主要是涉及地方行政、居官心得和地方制度。但由于各地物料不同,组织各异,作为研究清代地方出版历史,颇具文献价值。关于清代晚期的“局本”,其中就有官方组织的,当属官刻本的延续,乃由清朝地方官吏,冀图振兴经义,讲求国文传统,访求造书,详加精校,刊刻成书以为惠取士林。此种官书在清末仍有数十家,在清代的出版史上,可谓独树一帜。另外还有一些“书局”,则为地方新兴出版机构,有些介之于官民之间,有些全系民间出版机构,如北京的开智书局、四川的锦江书局、上海的同文书局等等,这类书局,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统的书坊,成为了中国近代新兴出版业的前身。由于书局的情况复杂,对“局本”的评价历来也很有区别,但目前市场“局本”书籍价格仅为每册二三百元,加之其中有很多是内容详实、校勘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