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国标修订的内忧与外患
发布时间 2014-08-19 浏览 51501 次
?条件不允许。自2013年6月12日起,列入CITES公约附录II修订案的包括交趾黄檀(俗称老挝红酸枝)、微凹黄檀(属红酸枝木类)、中美洲黄檀(属红酸枝木类)、伯利兹黄檀(属黑酸枝木类)以及黄檀属(包括黑酸枝木类、红酸枝木类以及香枝木类,俗称大叶紫檀的卢氏黑黄檀也在此列)与柿属(包括乌木类、条纹乌木类)被禁止的消息震动了业内。也就是说,“断粮”时代要真正来临了。拿红酸枝类来说,其中列有七种材质,此次有三种被列入CITES附录II;而巴西黄檀、绒毛黄檀几乎没用过,只是空有其名,剩下的也只有两种而已;现今,海南黄花梨(降香黄檀)、印度小叶紫檀(檀香紫檀)已消耗殆尽。数数看,5属8类33材种现在还剩几种?看来,想保持原位也难了!自己不产木材,还没有解决人家的东西如何到自己手里,就开始讨论怎么来用人家的,是不是有点自欺欺人?况且,将材质标准用于产品范畴本身就是一个缪误,有人打了个形象的比方,目前的红木国标好比“拿水泥供应标准来规范建筑房屋质量”,以此限彼。这表明:“大方向错了,你越努力就越是‘南辕北辙’”。退烧:彻
1  2  3  4  5  6  7  8  9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