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以汉代雕刻最为突出。战国时代出土的床、几、案等实物,可以看到工匠们已较能熟练地在家具表面进行髹漆、绘彩、浮雕。再从战国和秦、汉时漆箱、屏风、漆几、锡俎、木俎等来看,它伞的构图比较自由,花纹缜密,没有划分装饰部位。到唐代开始,划分出装饰的部位,如腿间配流苏,束腰形圆凳的莲花洞,床榻下部采用壶门装饰,棚的栏杆装饰纹样均匀成连续图案明代如部件装饰,脚头、靠背、牙板、橱门的金属饰件等等布局皆有定则,相当规格化,花纹也趋向程式化,比清式显得自然、清雅,有些近于写生形,风格迥然不同。综上所述,古典家具的装饰纹样的发展一般是一个从繁密到简洁,从自然写生到图案化的过程,这也适合于制作加工简练的经济要求和简洁的艺术风格。但是简洁不是粗陋贫乏,图案化不是生硬、呆板,这种素朴无疑是耐人寻味的。纹样的形式和构图适合于所处的部位,象家具的牙板、牙角和金属饰件等,是结合原有的部件,采取某种形似的装饰纹样,这是家具装饰达到成熟阶段的标志。而且,纹样的形状还表现出所处构件本身与相邻构件的结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