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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永乐朝以前,除了瓷器铭文(不是专门款识)中有使用皇帝年号者外,作为有意识标志该器物生产制作年代的,往往以工匠个人的表达习惯,在器物的胎体上刻上时间,或者由器物的使用者用墨书方式写上时间,笔者收藏的一只用做陪葬器的元代定窑系白釉碟残片就是物证。这只白釉碟高3.3厘米,复原口径14厘米,足径4厘米,碟心内刮有涩圈。从圈足小、足墙外撇、足内心留有乳钉可以鉴知,这只白釉碟是元代产品。在碟外圈足周围未上釉的胎面上,有墨书“大德九年十月×文”字样,圈足内亦墨书一“文”字。查“大德”年号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只有南宋高宗初期同时代的西夏王朝崇宗赵乾顺和元朝成宗铁穆耳两位国君使用过。西夏的“大德”年号仅用了5年(公元1135—1139年),元成宗铁穆耳使用“大德”年号共计11年(公元1297—1307年),所以,从墨书纪年上也证实这只白釉碟应是元代产品。
从资料可证,正式以在位皇帝年号在瓷器上署写“××年制”或“大明××年制”、“大清××年制”等款识,并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