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之后,御窑厂青花制作昌盛,并开发研制出斗彩及其他各类色釉瓷,统治者日常饮食所用多为青花或斗彩等制品。白瓷制作主要为满足祭祀需要。特别是《大明会典》记载:“嘉靖九年,定四郊各陵瓷器,圆丘青色,方丘黄色,日坛赤色,月坛白色,行江西饶州府如式烧解。”说明后来白瓷曾被统治者指定为祭祀月坛专用制品。白瓷的制作量与使用范畴,在明代皇家变得日益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