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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坏性改制。有些人为了追求更多的商业利益,不考虑家具原有的风格,任意拆改,东拼西凑,破坏了不少有文物价值的古典家具。有的家具被改制后甚至完全失去了收藏价值。
我国的古典家具到明清时期组合陈设的观念已十分成熟,如四凳一桌或二椅一几。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难免会出现失群的现象,有人便拆少改多,比如,清代太师椅本应是二椅一几为一组,由于失群后只剩一椅一几,这样要换取更多利益已不可能,于是强行将椅子拆开,将坐面以上配上下半部分,而将原有两坐面及四足再配上扶手和靠背,新搭配成两件,似有旧意,但原来那件表面莹润、古韵十足的太师椅已不复存在,留给人们些许的遗憾,更不肖说改制后的收藏价值了。
三、主观性改制。有的人根本不了解传统家具的结构及尺寸谐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