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也藏地雷,谁还敢卖龙井?
发布时间 2015-06-03 浏览 49418 次
法院判处赔偿四万元,而且都不乏“冤枉”之处———没有恶意侵权的主观,只是不知道“西湖龙井”已经被注册为地理标示商标。作为旁观者,我尊重法院的判决,也尊重“西湖龙井”商标的所有者。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无心踩了地雷的广州相关茶叶商家表示同情。至于钓鱼式的侵权取证,我表示鄙视。

  从现实的角度看,作为商品的茶叶一向有用地名做商品名———而不是商标———标称交易的习惯。看看中国十大名茶,西湖龙井,洞庭碧螺春,黄山毛峰,都匀毛尖,六安瓜片,君山银针,信阳毛尖,武夷岩茶,安溪铁观音,祁门红茶。全部都是用地名来命名的。十大排名之外的就更多了,如果每只茶叶都这样玩,那么中国的茶叶市场必定狼烟四起,名茶们也不用辛辛苦苦种茶制茶卖茶了,注册一个商标,漫天撒网,钓鱼取证,告上法庭,索赔,财源滚滚。而卖茶叶的商家也会提心吊胆,不定哪天就踩到地雷了。

  中国茶叶从商品靠约定俗成、商标混乱到逐步规范,置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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