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明月是家传”的印文正是当时的写照。陈半丁到北京时,已行而立之年,开始几年,卖画比较吃力,1910年,陈半丁邀吴昌硕来京,吴昌硕在京数月,亲自为他撰书画,篆刻润例,并介绍京城名人吴观岱、贺履之、陈师曾与他相识,局面逐渐好转。1916年,应他的远亲蔡元培之邀参加“中国画学研究会”。1922年陈半丁的十幅作品由陈师曾携带到日本与吴昌硕、凌直元、王梦白等人作品同时展出,六幅作品被人购去。1928年杭州国立艺专成立,他应郑锦耿之邀,任艺专教授。1938年,北平沦陷后,陈半丁不为日伪政府作事,坚持以卖画刻印为生,刻“强其骨”、“不使孽钱”两方印章为座右铭。解放后,陈半丁历任中国画院(后改为北京画院)副院长;中国画研究会会长,中国美协理事;中国民族美术研究所研究员;中央文史馆馆员;全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第二届中国文联委员,全国第二、三、四届政协委员。1956年在北京举办个人作品展。“文革”中,陈半丁被迫害致死,享年九十三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的冤案得以平反昭雪,1980年2月5日在北京举办了骨灰安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