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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武将多喜欢打猎,蒙恬也不例外。在战争的间隙,蒙恬有空闲就去野外打猎。一日,他打了几只野兔回军营。由于收获不少,拎在手里比较沉,就把几只兔子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留下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一动。回到营房后,他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来写字。但新兔毛并不吸墨,在绢上写字如同画符。蒙恬又试了几次,仍然不成功。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过了几天,蒙恬路过山石坑时,看到了坑里那支“兔毛笔”。经过几天的日晒雨淋,兔毛反而看着更蓬松了。出于好奇,蒙恬将笔捡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淋淋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又将这只“兔毛笔”带回了营房,往墨汁里一蘸,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很圆润。
从此以后,浙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