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毛笔弥足珍贵 毛笔也成为收藏品
发布时间 2010-05-28 浏览 50776 次
丝做的绢布上写字,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腹文采。在文思泉涌时,没有顺手的书写工具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于是蒙恬就萌生了改造笔的念头。

  自古武将多喜欢打猎,蒙恬也不例外。在战争的间隙,蒙恬有空闲就去野外打猎。一日,他打了几只野兔回军营。由于收获不少,拎在手里比较沉,就把几只兔子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留下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一动。回到营房后,他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来写字。但新兔毛并不吸墨,在绢上写字如同画符。蒙恬又试了几次,仍然不成功。一气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山石坑里。

  过了几天,蒙恬路过山石坑时,看到了坑里那支“兔毛笔”。经过几天的日晒雨淋,兔毛反而看着更蓬松了。出于好奇,蒙恬将笔捡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淋淋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蒙恬又将这只“兔毛笔”带回了营房,往墨汁里一蘸,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很圆润。

  从此以后,浙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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