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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下令废除原各国的旧币,以秦币为基础推行新的货币制度。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记载:“及至秦,分一国之币为三等。黄金以镒为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半两其形制仿玉璧纺轮的圜钱形制而来,方孔圆形,逐渐成为中国制钱的规定模式。
秦始皇不仅对货币的质、量、形、用有明确的规定,而且集中了钱币的铸造权,严禁私人铸钱。实际上秦半两在铸造技术方面并没有超过先秦各国的铜铸币,它的流通信誉是靠国家的法律来维护的。云梦竹简《金布律》记载:“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以丞、令印印,钱善不善,杂实之。……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早在秦惠文王二年,初次行用钱的时候就把钱币的铸造发行权掌握在王室手中了。秦钱不铸地名,正是铸币发行权集中的反映。秦始皇改革币制,一方面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