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茶也犯法?
发布时间 2009-07-09 浏览 21533 次

  美国的一个宗教团体因为喝茶惹上了官司。

  纠纷始于1999年。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基督教组织UDV有个习俗,在宗教典礼上喝一种茶,这种茶用植物hoasca的叶子做成,茶中含有迷幻剂“二甲基色胺”,因而又叫“致幻茶”。根据美国《受管制物质法案》,“二甲基色胺”属于被禁之列。联邦政府要求UDV成员停止饮用这种茶,UDV依旧我行我素,终于因为喝茶而成了被告。

  美国公民自由协会和宗教界人士认为,饮用“致幻茶”是UDV多年的习俗,根据美国《宗教自由恢复法案》,政府无权禁止他们使用“致幻茶”,更不能起诉坚持饮用这种茶的人,政府的行为剥夺了对宗教的法律保护。一旦政府有权禁止UDV饮用“致幻茶”,就可能形成干涉宗教典礼和习俗的惯例。

  联邦政府则认为,如果允许UDV继续饮用“致幻茶”,就等于给了他们“特权”,无疑会破坏《受管制物质法案》等药物管理法规的统一实施。

  有人指出,美国有个名为“佩奥特教”的教派,一直食用一种仙人掌属植物“佩奥特掌”,其含有的致幻剂“佩奥特碱”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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