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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号商务公馆李经理表示,馆里提供港式茶点,按广东的习惯得收“茶位费”,“茶位费”每人2元。这2元的“茶位费”可算是客人消费茶水的费用,比如到馆里的客人可喝到不同口味的茶水,这些茶水均含在2元的“茶位费”里头。富豪阿翁鲍鱼酒家工作人员表示,不论客人是自带茶叶还是喝酒家提供的茶水都得收取每人3元的“茶位费”。
“茶位费”水土不服
昨日记者在福州市区随机采访了近20位市民,结果发现绝大多数人对商家收取“茶位费”表示不可理解,只有3位受访者表示,商家只要服务态度好,收“茶位费”可接受。
福州市民王先生表示,餐饮企业应该入乡随俗,在“茶位费”收费项目上不要照搬照抄,毕竟福州大多数餐饮企业还都是免费提供茶水的。
福州市12358价格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茶位费”属于价格市场调节部分,是否收取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商家收取茶位费有提前告知的义务,并且要在醒目位置标明,否则就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
福建省消委会投诉部主任段建平表示,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有知情权,商家若要收取“茶位费”, 最好在消费者进店时就给予告知,而不是等消费者买单时才说要收“茶位费”。段建平还表示,店家通过桌牌等方式告知,虽然也是一种间接告知方式,但对消费者而言这种告知存在不到位等问题。
也有业内人士建议,店家收取“茶位费”应遵循“告知—喝茶—付费”和“告知—不喝茶—不付费”的原则,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收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