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低保要按全额签字认可
昨日中午,记者在陈明的2009年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记录中发现,领取金额一栏写着“815元”(注:陈家3口,每人应发260元,共780元,每月三人还要领取35元其他补助),领款人一栏盖着“陈明”的私章。
“这上面显示你不是全额领取了815元吗?”看见记者的疑惑,陈明称当时有人现场就在闹,说如果社区要收电影费,要么出一个收据作为凭证,要么将每个人的低保金领取金额减去20元。“我是怕如果当时不签字,可能连这几百元都领不到。”
与陈明一样,数位低保对象也向记者证实,大家已在去年12月和今年1月,连续两月被扣掉了每人20元的电影费,但居委会没出具任何收据,但领取记录中,需签字认可是按全额领取。“这不是在鸡脚杆上剐油吗?”
居委会主任承诺全额退还
昨日下午4时,记者以社区居民的身份,拨通了鱼城居委会陈国兰主任的电话,咨询低保户为何连续两月被扣了20元。陈回答,那是按人头收取的电影费,如果确实没有看电影的,可找居委会补领这笔被扣取的低保费,看了的则不能退。
随后,记者亮明身份再次拨通陈主任的电话。她表示,辖区吃低保的有100多人,大部分被扣作电影费的低保金已退还,只有10多户较远的没退。她最后还承诺,所有低保户被扣的电影费都将全部退还。
但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住在社区附近的几个低保户都表示,不知道要退费一事,更没收到钱。(应被采访者要求,文中陈明为化名)
记者 夏祥洲 实习生 张文君 摄影报道
低保户三大质疑
针对低保金被扣作电影费的事,低保户们提出了三个质疑,记者在电话采访陈国兰主任时,她给予了这样的解释。
质疑1 为何不提前告知要收费
低保户:包括陈主任在内的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看电影时,都称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举办的“低保户专场”放映活动,免费。12月扣费时,则变成不管你看没看,每个月必须交。
陈国兰:我们给每个居民定的是看一场收1元,不管是不是低保户都可以去看。其他工作人员是怎么通知低保户的、有没有说免费,我不知道。只是最后决定每月收20元。
质疑2 为何收电影费不出凭证
低保户:发低保时,为何不能出个20元的电影费收据,还喊我们领取时按全额签章?
陈国兰:跟他们说明了的,这是看电影的费用……确实没开什么收据,但低保人员都有登记的,即便没登记,扣取的这笔钱我们还是会认的。
质疑3 扣的20元钱用到哪里了
低保户:居委会100多个低保对象,每人20元,一个月要扣2000多元,这2000多元用到哪里去了。
陈国兰:我们和电影院谈的是放一场100元,看了电影的不能退,没有看电影的可以退。
不许借发低保玩猫腻
杨光志
基层政府发放低保,是代替国家对城乡低保居民行使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权,纯粹是基层政府一种服务义务,是底层民众应享的权利。发放者不能对享受低保者捆绑任何责任义务,更不允许对低保费有任何折扣削减。
为何鱼嘴镇鱼城居委会要从中扣除20元电影费?是挟低保以令百姓的借权怙势、甚至贪利营私吗?为什么蒙骗于前,凌弱于后,公然违规操作,而一遇记者采访便表态“退还”?
这种人的心目中,还能否“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冻饥声”,“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如此一来,国家对基层民众的救济善意,甚至会被肢解乃至断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