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主任挪用160万余元赌博获刑6年
发布时间 2010-01-18 浏览 22582 次

  本报讯 深陷赌博泥潭的万州某银行分理处主任冉某,多次将客户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供自己使用。截至案发时,冉某挪用而未予归还的银行资金多达160万余元。日前,法院一审判处冉某有期徒刑6年。

  现年40岁的冉某,案发前是万州某银行的分理处主任。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冉某利用其担任万州某银行分理处负责人之便,采取伪造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方法,先后12 次将客户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归自己使用。

  两年前,冉某开始到电玩城赌博,而且越陷越深。输红了眼的冉某,最终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据了解,冉某最多的一次输了20多万元。如果已被支取的客户来取款,冉某如何应对? 法院称,当前一客户前来支取存款时,冉某又伪造凭证将其他客户的存款支取后交给前客户。而到了2008年10月,因冉某挪用了一笔较大金额的存款,当客户来取款时,他无法挪到其他资金来救急,只有外逃。截至案发时,冉某利用该手段挪用而没有归还的银行资金为160万余元。

  案发后,警方查明冉某曾在开县生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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