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证机构
通常,认证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是独立于生产者和贸易者的机构,亦称独立第三方;
必须拥有一支既熟悉茶叶生产、又具备要有机食品生产和管理知识的检查员队伍;
必须具有茶叶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进行检测和管理和能力;
有机茶认证工作必须符合规定的程序。
4、检查员
检查员是颁证机构和消费者的“眼睛”。颁证申请者是否符合有机茶种植加工标准,一方面通过必要的检测手段检测终端产品的质量指标,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面,是通过检查员对申请者的生产过程进行实地的考察,通过检查员实地去看、去听、去酷爱、去监督,评价其是否真正是按有机茶方式进行生产的。因此,对检查员的要求必须是非常严格的。
首先,检查员必须是根据有机茶颁证标准对申请颁证者进行公正和独立评估的人员。检查员不得是颁证产品交易任何一方的雇员,或是与颁证产品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的公司的雇员。检查员不得在实施检查的前/后一年为申请者工作或担任某种职务。
其次,检查员向申请者提供的咨询和建议仅限于帮助申请者理解有机茶标准,提出改进建议。在颁证年度内,检查员不得为了获取额外的咨询费,同时为申请者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否则不仅要取消检查员的资格,同时也要取消接受检查员咨询的单位的有机茶资格。
第三,检查员与被检查单位之间一种平等和信任的关系。在涉及商业秘密和特别技术和秘密的情况下,检查员和被检查单位之间签定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的协议。
第四,检查员受认证机构的委托对申请者进行现场检查并向认证机构递交检查报告。检查员向颁证委员会递交检查报告并提出予以颁证或拒绝颁的建议,并不等于申请者一定可以获得颁证。某检查员对某一单位的检查不得超过2年。
5、颁证委员会
颁证委员会由熟悉茶叶科技、生产、管理和有机茶标准的专家组成,与颁证产品和销售单位没有直接可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
颁证委员会针对检查员的报告、相关的调查表和证明材料,评价申请者是否符合本标准,作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拒绝颁证和有机转换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