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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品牌调和油的促销人员解释说,目前国家并没有对各种配料的比例作出明确要求,具体配比是各个厂家根据人体所需营养科学研制出来的。
成分比例标示尚无统一标准
对于这一市场状况,河北省消协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据介绍,由于国家尚未制定出统一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国家标准,更没有对调和油配料比例做出统一要求,目前各个企业采用和执行的都是企业标准。
河北省消协经过调查发现,由于这种状况的存在,一些生产企业仅从自身经济利益着想,常常使用一些模糊概念进行宣传,有一些经营者还存在以次充好、随意勾兑、冠名不够规范、价格不透明等问题,还有一些企业以低价的大豆油、莱籽油等食用油冒充高价的花生油、葵花籽油、橄榄油作为调和油的主要原料进行配制并冠名出售。有些只加入少许花生香精,也说成是花生调和油上市销售。
消协建议尽早修订食用油国标
河北省消协呼吁各调和油企业应认真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标识标注应全面。譬如:调和油的原料油名称、以及是否使用转基因原料,厂址、厂名、电话等都要在包装上进行标示。此外,消费者也应理性选购食用调和油。在选购食用调和油时,尽量要选择一些市场信誉度比较好的产品,所选商品的外观应清晰透明、不混浊、无沉淀、无悬浮物。
针对调查情况,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认为,各食用调和油企业应认真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方便消费者行使好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各项权利,从而保证好消费者享有的人身、财产安全权。如实标注调和油成分配比,规范标注商品名称。含转基因原料制成的调和油,按照有关要求应明确注明,以便使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选购。省消协也将专门致函国家标准委,推进食用油国家标准尽早修订并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