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河北省消协欲上书修订
下一主题:三团把发展畜牧业作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兽药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兽药监察工作,促进兽药监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召开2010年全国省级兽药监察所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中监所(业务)〔2009〕163号)精神,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常务会研究,现将评选的2009年度全国兽药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公示期4天。如对所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于2010年3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长电子信箱(szmail@ivdc.gov.cn)或业务管理处电子信箱(ywglc@ivdc.gov.cn)。联系电话:010-62103519。
公示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全国兽药质量监督先进集体
四川省兽药监察所、河北省兽药监察所、吉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河南省兽药监察所、上海市兽药 饲料检测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湖北省兽药监察所、贵州省兽药监察所。
(二)全国兽药残留监控先进集体
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