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实施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饲料(包括草产品)中允许添加的化学物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颁布了饲料中重金属、微生物、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多项检测方法标准,建立了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颁布实施了饲料卫生国家标准,规定了饲料(包括饲料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农业部发布实施了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标准,规定了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最低限量和测定方法。《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已由全国畜牧总站、农业部全国草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单位完成起草工作。
2005年,我国饲料行业启动了
HACCP管理(危害因素分析和关键点控制),提高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HACCP是以预防为主的质量保障办法,其核心是消除可能在饲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危害,最大限度减少饲料生产的风险,避免了单纯依靠最终产品检验进行质量控制所产生的弊端。这是一种经济高效的质量控制办法。
国家制定了饲草种植地环境质量标准,规范了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实施土壤质量标准、灌溉用水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标准、放射物质限量标准、施用肥料标准等,有力地保障了饲草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部发布了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和除草剂公告,制定了绿色食品中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标准。国家颁布了农药安全使用系列标准,制定了农产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及其检测方法标准,明确规定了农药的使用方法、安全间隔期、检测方法和最告残留限量,保障饲草产品质量安全。
国际组织或国外也重视饲草质量安全,把它列入食品安全的范围。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将饲料纳入了食品分类系统,将饲草产品单独归为一类———初级饲料,实行计算机管理。规定了苜蓿草、大麦草、燕麦草、玉米饲草、高粱饲草、水稻秸秆、小麦秸秆等饲草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
德国等欧盟国家对57种农药规定了在植物性饲料中的最高允许量。尤其对黑麦草等用量较大的牧草制定了农药残留的最高限量。对牧草中的有毒有害植物和重金属含量制定了限量标准,超出限量标准则禁止使用。
日本制定了40种农药在干牧草中的残留限量标准,并规定了牧草中的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的限量。
提高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意识,控制危及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加强饲草质量监督管理,生产绿色无公害的饲草产品,才能更好地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