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老总非法吸金1.4亿获刑4年
发布时间 2010-09-16 浏览 22696 次
人事前并不认识的,借款对象具有不特定公众性的特点,故而构成犯罪。

  法庭宣判

  有期四年 罚金15万

  冼在辉坚持认为无罪

  9月13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国宇公司处以罚金20万元;判处该公司总经理冼在辉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监事冼炳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在判决中称,被告人冼在辉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冼炳辉是从犯。

  冼在辉的辩护律师孙振科对记者表示,冼在辉已准备上诉,因为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借贷,而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该判决无罪。

1  2  3  4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