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所谓“聚聚”,即是茶聚之意。“聚聚”的声音,在过去扬州,各色交际的场合中乃至街前巷口,是极易听到的。汪曾祺先生对“聚聚”的作用写得更具体,他在散文《故人往事》中说:茶馆又是人们交际应酬的场所。摆酒请客,过于隆重。吃早茶则较为简便,所费不多。朋友小聚,店铺与行客洽谈生意,大都是上茶馆。间或也有为了房地纠纷到茶馆来“说事”的,有人居中调停,两下拉拢;有人仗义执言,明辨是非,有点类似江南的“吃讲茶”。读了洪为法和汪曾祺两位前辈扬州人的记叙,便可大体上明白扬州人的“聚聚”是怎么一回事。汪老在这段文字里还提到了“吃讲茶”,这又引出了扬州茶俗中“吃讲茶”的话题。扬州人家一直有“吃讲茶”的习俗,汪老的家乡是高邮,所以他说的“类似江南”,实际是指扬州。旧时的扬州人遇到纠纷,往往是矛盾双方先到茶肆,请人主持公道,让别人来“评理”,这就叫“吃讲茶”。主持公道的人又叫“中人”,在茶肆里,“中人”居中而坐,双方各坐两边,开始时双方茶壶的壶嘴相对,表示双方意见不合。若矛盾化解了,则由“中人”把两只茶壶的壶嘴相交,表示和好。若一方仍有异议,还可将自己的茶壶向后拉开,再行“叙理”。最终还是由“中人”评判,把双方茶壶拉到一起,若“中人”判一方理亏,则把一方的壶盖掀开反扣,以作裁定。这次“吃讲茶”的茶资,概由被翻开壶盖的一方付费。当然,对方也可表示善意,也把自己的壶盖也反扣过来,那茶资就由双方“二一添作五”,一人把一半了。“吃讲茶”,使他人的纠纷及时化解,不使矛盾激化,不发展到要去官府打官司。看似寻常的饮茶礼俗,却也反映出扬州的民风淳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