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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西部地区,媒人于男女双方之间说合俗称"食茶".媒人说媒后,倘女方应允则泡茶、煮蛋相待。
在浙江德清地区婚姻中的茶俗,则更为丰富多彩,列举如下:
"受茶":男女双方对上"八字"后,经双方长辈同意联姻,由男方向女方赠聘礼、聘金,如女方接受,则谓之"受茶".
"订亲茶":男女双方确定婚姻关系后即举行定亲仪式。这时双方须互赠茶壶十二把并用红纸包花茶一包,分送各自亲戚,谓之"定亲茶".
"大接家茶":女子结婚后,由娘家备发芽蚕豆、茶点分送双方亲邻,谓"大接家茶".
"毛脚女婿茶":未出"阁",待字闺中的姑娘家里,来串门的小伙子特别多。因此姑娘家往往要备上好茶,以招待来客中的"未来女婿"(即俗称"毛脚女婿").
"亲家婆茶":女子出嫁后第二天,父母看望女儿时,要随身携带一两茶叶(最好"雨前"茶),并半斤烘豆、二两橙子皮拌野兰麻,称之谓"亲家婆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