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资源、市场、利益共享的原则,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定期召开双方或多方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商和规划的协调,建立部门和行业对口的合作制度,鼓励毗邻地区贫困县结成友好对子,加强交往和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在实践中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子。
(二)整合资源,大力推进省际间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合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帮助困难地区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上学难、饮水难、行路难、治病难、用电难等困难。着力于农村公路与国家干线公路的连接,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修通省际间的断头公路,加大省际间农村公路技术改造的力度,提高公路等级标准和路网密度,改善六省区市交界地区公路的通达深度。
(三)联合开发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
鼓励六省区市贫困地区加强联合,大力开发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土特产品,优化品质,提升档次,扩大规模,培育品牌,延伸产业链,增强贫困地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进行投资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优势矿产资源开发等原材料工业、旅游业。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双向或多向认同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产品检测及产品检验等标准体系,开通省际间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共同举办经贸洽谈、商品展销、旅游推介等活动,加快贫困地区特色经济发展。
(四)加强劳务合作,完善劳动力市场,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结合西南地区自身的优势,加强相互交流和资源整合,在户籍管理、就业准入、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协调,联合开发西南地区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力素质,集中力量共同打造一批具有西南特色、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和较强竞争力的劳务品牌。
(五)进一步扩大开放。
充分发挥西南地区的资源优势,拓宽与沿海发达省区对口帮扶的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大力引进东部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人才交流和劳务协作,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开发。
(六)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
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和发达地区的援助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全方位的扶贫资金投入机制。
三、请求国家支持的政策建议
(一)请求国家在继续把西藏作为特殊集中连片贫困区域给予重点扶持的同时,考虑把“六省区市喀斯特山区”作为一个特殊贫困区域予以重点扶持,对六省区市喀斯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边疆、高原民族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予以特殊扶持。
西南喀斯特地区是农村贫困人口最集中的地区,也是少数民族人口聚居较为集中的地区。在需要搬迁的贫困人口中,大多数居住在喀斯特地区,少数民族占绝大多数。建议国家把“西南六省区市喀斯特山区”作为一个特殊贫困区域予以重点扶持,加大对六省区市喀斯特山区、边疆、高原民族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建立西南六省区市喀斯特地区和边疆、高原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基金,设立西南六省区市移民搬迁扶贫发展基金,建立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人才基金,对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基本丧失生存条件地方的贫困人口移民搬迁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加强对云南、广西“兴边富民”工程的支持,将云南少数民族“直过区”县和25个边境民族地区、广西11个边境贫困县单列扶持,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扶贫济困措施,给予重点扶持。将广西、贵州、重庆、四川、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计划,给予特殊扶持。
(二)请求国家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贵州省毕节试验区生态扶贫项目。
1988年,在时任贵州省委书记胡锦涛同志的倡导下,经国务院批准,在贵州省毕节地区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一“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经过多年的努力,毕节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自然、历史等方面的原因,毕节试验区生态环境恶劣、石漠化严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农村贫困人口多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为进一步改善毕节试验区农村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请求国家每年专项补助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
(三)请求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西南六省区市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请求国家加大西南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对西南贫困地区予以倾斜,增加西南六省区市扶贫贷款贴息试点县,将西南六省区市列为建立扶贫信贷到户担保金的试点区域。适当提高三峡库区及西南其他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标准。增加三峡库区及西南其他库区移民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后靠移民的扶贫开发。加大对西南六省区市水利枢纽工程、病险水库治理的建设和支持力度,支持贵州省“益民工程”建设、“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2005年立项开工建设、“滋黔”一期水利工程建设及贵州省“铜东灌区”、“盘江灌区”工程和重庆“泽渝工程”、云南“润滇工程”建设。建立西南地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项投入渠道。
(四)请求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西南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扶持力度。
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对西南六省区市给予更大倾斜;帮助解决在实施“两基”达标中的负债,同时继续对“两基”巩固提高的工作给予专项经费扶持;建立以中央财政为主的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财政体制。
(五)请求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西南地区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扶持力度。在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阳光工程”过程中,对西南六省区市给予更大支持,进一步增加培训补助,帮助扩大培训规模。
(六)请求国家建立长期稳定的西南六省区市贫困地区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西南六省区市扶贫开发的投入。
1.请求国家抓紧修订现行贫困人口温饱标准。通过购买力折价计算,与现行国际贫困标准逐步接轨。突出针对性,区别对待,继续加大对西南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力度。在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时重点考虑扶贫开发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西南贫困地区,按上年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依据安排使用。增加西南六省区市贫困人口异地安置指标。
2.引入竞争机制,探索扶贫信贷资金有效发放使用机制。中央在安排国债项目资金、扶贫资金、财政职业教育专项时重点投入西南贫困地区。
3.建立覆盖西南贫困地区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初级医疗保障制度,加大对西南贫困地区农村卫生院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将西南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培训纳入卫生系统扶贫培训计划。提高西南贫困地区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加大西南六省区市地方病防治尤其是贵州、重庆、四川等省市地氟病、大骨节病防治经费的投入。
4.加大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在安排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实施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时对西南六省区市给予重点倾斜;在安排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启动“金农”工程以及畜禽良种繁育、动物防疫、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和优质畜产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西南六省区市给予重点倾斜。优先在西南地区的民族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并逐步建立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补偿机制,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5.请求中央帮助西南六省区市缓解乡镇债务负担问题。
(七)请求国家增加沿海对口帮扶西南六省区市的重点省市和城市,进一步拓展“东西扶贫协作”领域。
鼓励东部企业到西部创业、发展,参与西部开发和扶贫开发。特别是对到西部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的企业,在产业政策和使用扶贫贴息贷款方面给予扶持。将劳务输出作为对口帮扶的重要内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就业力度,加快建立劳务输出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协调东西部地区劳动力供求平衡。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地区之间的干部交流和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