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国家环境保护“十五”
下一主题: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卫
【颁布日期】2002-03-28
【实施日期】2002-03-2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通知
环发[2002]第56号
2002年3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现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附件: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九五”工作回顾
“九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很大进展,为新世纪生态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199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重污染防治轻生态保护的局面。随后,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