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与行业、区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地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产品,提出专项治理的实施步骤、政策界线和工作方案,突出行业治理和区域治理。对问题严重的重点产品,必要时各地要采取协查、通报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上下联动,区域合作,集中查处,力求做到治理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
(四)要与争创“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相结合。争创“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是在新形势下把打假扶优结合起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组成和延伸。当前,要认真实施“135”三年滚动计划。
(五)要与“清柜台”工作相结合。对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规模的商业企业,巩固“清柜台”成果,制定并完善商业门店经营规范和考核办法,对优秀商场进行重点扶持宣传,树立产品质量样板柜台形象。对5000万元以下中小商业门店,要继续开展“清柜台”活动。
五、加强打假工作基础建设
当前,“三重一大”打假工作任务繁重,要认真作好以下几项重点基础工作:
(一)建立打假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对打假有功人员要及时表彰和奖励,并结合本地财力状况,对一线执法人员酌情给予特殊津贴和进行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险。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行政执法打假队伍。各地要在打假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装备精良、反应迅速、运作灵活、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三)建立健全多方协作、联手打假的协作制度,建立大案要案通报、通令、协查和请示报告等制度,有效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介入此项工作,对阻碍、干扰打假工作的,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追究到底,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建立打假信息快速反应系统,运用高科技手段,形成打假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