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切实加大对动植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力度。在全省范围推行猪、牛、羊耳标管理和“屠宰厂与养殖场”的对接与互认,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在抓好常规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同时,逐步健全现有机构,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动植物检疫防疫队伍素质,建立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害快速扑灭机制,全面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和动植物疫病防治水平。加强无规定疫病区建设,逐步切断一切疫病传播渠道。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严格按照《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把住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关,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加强农药的专营销售和使用管理,大力推广高效低残毒农药品种。科学合理地使用肥料、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安全农产品产销经营体制
各地要积极争取支持,结合实际,对现有各类市场进行规范改造,完善市场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为枢纽,以连锁超市和便民店为主体的农产品流通模式。要严格市场(特别是批发市场)准入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定点监测力度,进一步做好贵阳市等大中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点监测和整改督查工作。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安全的农产品产销经营体制,积极推进现代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贵阳市和其他各地、州、市所在县(市、区),要加快安全、优质、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建设,健全产销合作机制,积极推行“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大力发展农产品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推进我省农产品生产朝着无公害、特色优质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素质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扩大出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各地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半年向省农业厅报告一次。全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省农业厅定期向省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