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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7-11-15
【实施日期】2007-11-1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07年度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达市府发[2007]第40号
2007年11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达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技局审核,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炼铁原料配比的优化及应用”等4项科技成果为达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每项奖励现金2万元;授予四川川东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1kv及以下耐火电缆研制”等9项科技成果为达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每项奖现金1万元;授予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乳化炸药全连续全自动生产技术研究及应用”等21项科技成果为达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每项奖励现金5000元(名单附后)。对获奖单位发给奖状,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刻苦钻研,勤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