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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把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工作与联手扶贫工作、机关干部下基层抓落实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中部地区发展的决定,在开展联手扶贫、下基层抓落实、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工作中,把中部地区作为主要对象,统筹规划,精心部署,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30、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中部地区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加快中部地区发展的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各民族凝聚力,促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长期坚持下去。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改进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经常研究本部门、本单位促进中部地区发展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计划、财政、经贸、外经贸、交通、农业、农垦、旅游、水利、林业、邮电、电力、民宗、民政、环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每年要提出本部门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的年度工作意见,每年为中部地区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沿海经济较发达的市县要继续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各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工商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继续为加快中部地区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对在促进中部地区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