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健全农村市场体系。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红星农博会、西部农博会、环洞庭湖农博会的层次,构建开拓农产品市场的重要平台。大力推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支持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建设。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抓省、市州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家禽、生猪、蔬菜等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和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采取财税、金融等措施,鼓励工商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支持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联合办社、多建网点,健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快改革步伐,发挥衔接产销、稳定市场的作用。
五、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
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力度。按照国际项目招商通行规则,选好一批农业重点项目,鼓励支持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以多种形式参与开发。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扩大利用外国政府农业贷款。依托泛珠三角农业合作、中部博览会和湘粤农业经贸洽谈会等平台,巩固和扩大粤港澳农产品市场,进一步开拓京津、长三角、西部地区和海外市场。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由省农业厅牵头,抓紧建立与国际、国家标准接轨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一批标准化出口生产基地和示范小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建立健全省部合作协调机制,组建农产品进出口协调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的有关政策,简化检验检疫程序,加快农产品特别是鲜活产品出口的通关速度,搞好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和保险服务。
六、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
统筹城乡产业布局,积极培育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带动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扩权强县力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强县权限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探索经济强县干部任用激励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2007年起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农民受益面,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搞好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兑现法定奖励政策,实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落实对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的各种优惠政策,扩大计划生育贫困户救助范围。增加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完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支持送戏送书下乡,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07年新增通广播电视自然村(20户以上)1万个以上。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教师、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工作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七、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的体制机制
扎实抓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2007年试点县增加到32个,重点在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给予奖励补助。认真清理化解乡村债务,严格制止新债发生,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措施和办法,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一定奖励资金,鼓励主动化解乡村债务。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减免,能豁免的豁免。搞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把农村经营管理列入政府职责。继续统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征地制度等各项改革。深化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完善国有农林场管理体制,切实减轻农林场职工负担,解决农林场遗留问题,创新经济运行机制。抓好集体林权制度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2007年,在怀化市和浏阳市、安化县、绥宁县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大力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抓紧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由省农办牵头,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出台配套支持措施。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着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认真落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农村金融部门和其他商业银行要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切实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要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示范项目资金。重点培育1000个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八、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培育造就新型农民。采取长短结合的培训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加强对农民文化、科技、政策、法律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素质。由省农办牵头,统筹制定农民培训规划,抓紧研究出台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的办法。各级财政要增加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规模,深入实施湖南省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培育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和经营主体。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充分发挥城乡职业技术院校、农广校、农村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农村远程教育站点、企业培训中心等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完善培训机制和办法,鼓励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加快培养适应新型工业化要求的农民中高级技工。鼓励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各个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抓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九、多渠道增加现代农业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逐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金融机构要增加“三农”的信贷投放,大幅增加农村小额贷款,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抓紧建立支农投资规划、计划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适当集中资金用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落实农民直接受益的农业支持补贴政策,完善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有关部门要完善补贴方案和办法,确保各项补贴真正落实到农户。认真落实国家增加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奖励补助。继续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抓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研究制定财政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的政策。
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建立“一事一议”公益设施建设奖励补助制度。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给予补助。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和农村。
十、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传统和重大原则,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党委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综合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强化其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农村工作的职能。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形成合力,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三农”方针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要采取领导办点、部门和企业联村等办法,进一步抓好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和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
高度重视和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继续突出抓好38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开发,把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实行整村推进方式,分户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加大对湘西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扶持补贴政策,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解决残疾人和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对生活困难、无住房的残疾人和特困户实行重点救助,帮助建设住房。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搞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快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从2007年起,各县市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注重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搞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深入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宗族宗派势力抬头,建立农村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人民调解和农村普法工作,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建设平安农村。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乡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