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域布局
(一)湘东湘中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娄底4市。紧紧抓住“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机遇,面向城市对无公害农产品的消费需求,重点发展无公害蔬菜、时鲜瓜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大规模开发出无公害农产品的精品名牌,为城市及时提供数量足、品种多、质量优的无公害农产品,将该区建设成为我国南方城郊型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示范样板。
(二)湘北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区。包括常德。岳阳、益阳3市。充分发挥口岸优势和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基础优势,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突出“湖”字特色,重点发展无公害稻米、油菜、茶叶、水果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水生蔬菜生产和无公害特种水产品和水禽养殖,将该区建设成为长江流域最具湖区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区。
(三)湘南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区。包括衡阳。永州、郴州3市。根据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港澳地区的市场要求,充分发挥“天然温室”优势,重点发展无公害蔬菜、时鲜瓜果、水果、油茶和名特优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大力发展无公害养殖业,特别突出东江水库水产品和宜农荒地草食畜禽产品的开发,将该区建设成为面向沿海和港澳市场外销量最多、经济外向度最大的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区。
(四)湘西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区。包括邵阳、怀化、张家界和湘西自治州4个市(州)。抓住我国西部开发的有利机遇,充分发挥农业资源环境优势,突出“山”字特色,瞄准市场要求,重点加强无公害草食畜禽产品、无公害优质水果、优质名茶、反季节蔬菜的开发和生产,积极发展无公害特种动植物种养与开发,培育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撑无公害农业的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将该区建设成为我国西部最具山区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区。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的共识。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使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成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督管理。要抓紧研究制定《湖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监测网络,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无公害农产品抽查检测和监督管理,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行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三)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良好环境。要研究制定有利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设立保护标志,对经认定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种养大户实行挂牌保护,营造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良好环境。
(四)推进科技进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科技含量。要针对当前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的关键技术组织科研攻关,重点抓好无公害种养、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无公害农产品加工及保鲜等环节的技术标准研究,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为开发无公害农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同时加强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提高科技进步在无公害农产品开发中的贡献率。
(五)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投入。各级政府要利用财政、信贷等经济手段,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和企业的投入主体作用,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资。要积极调整农业财政投资结构,把无公害农产品开发作为今后投资的重点,逐步增加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的投入;从2002年起省每年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重点解决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示范基地建设、质量监控体系设施和设备建设经费的需要。
(六)强化配套服务,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开发。充分发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开发无公害农产品中的主体服务作用,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技术的管理,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进组织创新,支持兴办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的各类协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经纪人队伍。重点扶持以销售为龙头的产品服务组织开展产供销一条龙服务,采取龙头连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开发无公害农产品,促进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化开发。
(七)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无公害农业发展目标实现。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要在全省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牵好头,加强农业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搞好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计划、财政、科技、工商、技术质量监督和物价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开发的健康发展。各级都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确保“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