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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安监局、省综治办、省国家安全厅、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保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认真实施《湖北省信访条例》,畅通诉求渠道,做好信访工作。
--由省信访局组织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细化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于2月15日前报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对负责落实约束性指标的有关部门,要将指标分解到各市(州)。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跟踪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纲要》进展情况。省发展改革委要建立约束性指标评价和考核制度,每年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报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