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15 浏览 35145 次

【颁布日期】2007-02-15

【实施日期】2007-02-1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扬府发[2007]第35号

2007年2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未来几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对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目标至关重要。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主要从规划、指标、政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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