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计划,重点帮扶207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着力改善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继续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2005年完成5500公里的建设任务。继续实施造福工程,2005年要完成1.5万人搬迁任务。加大对老区和少数民族乡、村的扶贫开发力度,加快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探索产业化扶贫,把国家扶贫信贷资金与发展龙头企业结合起来,搞好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对接,培育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继续推行小额信贷。建立扶贫资金使用的公示、公告制度,切实管好用好扶贫专项资金。
(二十六)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认真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开展农村贫困和残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援助活动,到2007年,争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组织实施农村地区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资金,争取到2005年底消除现存d级危房。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抓好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农村自来水和家庭厕所无害化改造。认真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儿、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给予每月每人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在农村低保、造福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确保农民有文化活动场所,切实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
(二十七)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给低保对象。继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引导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居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八、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认识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三农”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做到加强“三农”的决心不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减弱,强化“三农”的工作不松懈。要主动适应工业化发展阶段和政策趋向的变化,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切实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全局中统筹安排,更加主动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互动联动,把服务延伸到农村,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强大合力。
(二十九)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他们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的意识,努力提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挂钩扶贫单位和各级驻村任职干部的作用,抓好相对后进薄弱村党组织的整建帮扶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制度。推广“支部加协会”模式,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要关心农村基层干部,支持他们依法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保护和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三十)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创新和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结对济困、情暖八闽”活动,在农村逐步形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普及科技文化知识。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快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步伐,着力整治村容村貌,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新风户”、“婚育新风进万家”和“美德在农家”等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加快全面小康的建设步伐。
(三十一)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乡镇”活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基层调解网络,特别要加强农村基层调解会、治保会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村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依法行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层法制法规教育,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