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茶叶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精神,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制,强化地方政府对茶叶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各级政府肩负着本地区茶叶质量安全的责任,对当地茶叶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统一领导,切实抓好本地的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尤其要解决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各级政府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督促和落实各项监管职责。各区县政府要与茶叶主产区的乡镇政府签订茶叶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乡镇,严格责任追究。
三、明确职责,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黄山市茶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黄山市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配合、互通信息、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
各级要在茶产业发展领导组统一指导、协调下,集中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共同开展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门要加强茶叶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管,严格茶叶加工企业环境卫生条件、卫生防护、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审查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行茶叶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茶叶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茶叶质量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茶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逐步建立食品信用体系的运行机制,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工商部门要严格茶叶批发市场、销售企业的监管工作,严格审核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营业执照发放,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企业,加大打击经销不合格产品及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的力度;质监部门要严格茶叶市场准入,加强对茶叶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大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和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的力度;农业部门要加大打击销售禁用农药违法行为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农药在茶叶生产上的使用,指导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完善必备的生产设备及工艺设备,帮助企业建立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提高茶叶加工的科技水平;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茶叶注册企业出口产品的把关、加强出口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管。茶季前,市、区县组织联合检查,清理不合格初制厂;茶季中,对茶叶加工企业的加工环节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
四、突出重点,全面开展茶叶质量的专项整治
茶叶质量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茶园中禁用农药的经销和使用;二是茶叶加工销售中掺杂使假及加工卫生状况。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辖区内的农药经销网点进行重点检查,对仍经营禁用农药的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经销知识的农药经销户取消经营资格,严把农药销售市场准入关;对已认证的有机、绿色、无公害茶叶基地和产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是认证后的管理、追溯制度的建立以及组织保障机制等环节,对弄虚作假宣传的要坚决查处;二是加强对茶叶加工质量的监管。重点打击掺杂使假违法行为,对初制厂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掺杂使假茶叶和精制厂收购、加工经营销售掺杂使假茶叶的行为,一经查出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三是加强对茶叶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四是加大重大茶叶质量安全事件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全面开展茶叶质量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强自律,发挥行业表率作用
市、区县茶业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为企业与政府部门、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积极开展工作,制定相应的行业自律举措,以协会倡议、企业参与的形式,在行业内树立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的自律机制,推进茶叶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自觉抵制茶叶掺杂使假违法行为,确保行业健康发展。要求所有会员从我做起,强化自律意识,做到不生产、不采购、不经营有质量问题的茶叶,坚决拒绝客户掺杂使假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要求,做到守法经营。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茶叶相关的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做到不达标的茶叶不出厂,不流入市场。加工企业还要制订完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制,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常抓不懈。企业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有关执法机关的监督和检查,不得弄虚作假。对质量无把握的产品应及时主动送样到具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自觉改进产品质量,及时消除隐患。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质量问题投诉、举报网络,广大会员、业内人士、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有质量问题的茶叶要及时投诉、举报,开展全方位监督,以保证我市茶叶质量稳定可靠和安全卫生。(市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市农委:2320216,市质监局:2510438,市工商局:2313263,市茶叶协会:2113668)
六、舆论监督,营造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整治氛围
充分重视和发挥舆论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社会各界对茶叶质量安全的关切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对举报并经查属实的要予以奖励。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跟踪报道,配合做好扶优治劣、两翼推进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茶叶专项整治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大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优质产品,树立和表彰一批依法生产经营、注重质量建设、以质兴企的先进典型,正面宣传我市茶叶质量安全良好的整体状况,树立我市茶叶历史悠久、品质优良、安全放心的消费形象,提高我市茶叶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当前,尤其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茶叶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知识,提高企业生产加工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守法理念及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市场准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确保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要加强联系、通力合作、沟通信息。各区县政府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以及时掌握动态;市、区县有关部门将开展茶叶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分上半年和全年总结,于6月25日前和11月25日前报送市茶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委员会)。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