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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2-04-30
【实施日期】2002-04-0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新的外资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外企字[2002]第101号
2002年4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被授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国务院批准,新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以下简称《投资方向》)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第21号令,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业已发布实施。现就贯彻执行新的外资产业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投资方向》和《指导目录》是入世环境下我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的集中体现。各级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应高度重视外资产业政策执行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执行外资产业政策意识,加强制度措施建设,扩大外资产业政策调整范围,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职责。
二、各被授权局在登记实务中应严格坚持《投资方向》及《指导目录》附件关于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