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积极争取世行生态家园建设项目贷款,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推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启动省“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试点,改善人居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生态示范户。今年,争取国家、省林业建设投入资金1亿元,启动林业建设“三大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4.4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和江淮分水岭地区2.78万人人饮工程。
14、加快乡村道路、农网和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落实建设资金2.43亿元,实施10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改造、28个非通航渡改桥工程和16个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全面开工行蓄洪区安全道路建设。继续推进农网改造。提高农村电信覆盖率。推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到村到企到户。
五、城乡互动,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15、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建立农村中小学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推行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育制度。从今年起,县城以上学校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之前,必须到农村中小学服务一年。
16、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实行乡镇卫生院“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非法行医。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猪口蹄疫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配套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市、县区财政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的投入。从今年起,县城以上医院及医疗机构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称之前,必须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一年。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和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一票否决权。
17、推进农村文化事业和乡风文明建设。市、县区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继续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五好家庭和文明信用农户等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陋习,推进殡葬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村,正确处理民族宗教事务。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纠纷,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18、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健全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完善农村五保户救济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
六、健全机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19、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搞好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机制、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做好乡镇换届工作,严格控制乡镇领导职数,提倡领导成员交叉任职,乡镇机构人员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认真执行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政策,兑现有关奖励。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
20、推进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市、县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完成市、县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教育等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加大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妥善解决失地、少地农民致贫问题。积极化解乡村债务。
21、开展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五年规划,进一步推进“双培双带”工程,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扎实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投工投劳,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22、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区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新途径,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出相当时间和精力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健全抓落实机制,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每年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一次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