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创建好班子。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好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以“双培双带”先锋工程为载体,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抓好村级班子建设,选准配强领路人,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健全村民自治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村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和管理办法,规范村级工作。认真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议事会、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离任审计制、民主评议会等各项制度,真正做到干部村民选、大事村民议、财务村民管。结合“五五”普法,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诚信意识。
四、主要措施
12、抓好典型示范。实施“抓百村促千村”工程,重点建设100个新农村示范点。在全市筛选100个基础好、品位高、具有特色的村,采取政策倾斜的方式精心打造,创特色,树品牌,努力培植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明星”示范点。推行“领导联村、部门包村、企业援村”制度,对100个示范点,从市县两级选择100个单位进行帮扶,明确100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联系,并从市、县(区)、镇(乡)分别抽调1名同志组成驻村指导组,协助村两委抓好示范点建设。积极落实部分企业对口支持示范村建设,力求做到以城带村、以工补农,城乡联动、协调发展,努力探索一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路子。加快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继续坚持扶贫工作责任制和联村帮扶机制,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13、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精心部署,广泛动员,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自觉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新闻媒体要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在全市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14、明确部门职责。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规划建设部门要抓好村镇规划建设,按时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负责在今明两年内对全市县、乡规划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岗位培训,并提供楼院设计图纸供各地参考。国土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指导土地整理和防控地质灾害工作。交通部门抓好村镇公路勘察设计,协助搞好行政村主干道的规划设计,积极向上争取乡村公路建设计划。城建、农业部门和共青团要抓好环境整治、农林生产、水利兴修以及改水、改厕、改圈和沼气池建设。供电、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工作。教育部门要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农业、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要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文化部门要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民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要做好农村的村务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15、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每个示范村市县(区)财政各安排1万元,作为新农村建设启动资金。新农村生产发展建设项目的贷款由农行和信用社负责落实。要把新农村建设项目打包向上争取资金,要捆绑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美好新家园。
16、强化政策扶持。凡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收费的原则上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各级各类规划设计单位为小城镇、行政村编制或审核规划时,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设计费用由县区、乡镇财政统筹安排;交通部门要协助乡镇搞好乡村公路规划,并督促有关设计部门对勘察设计费用只收取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勘察设计任务;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要加大对乱批土地、乱收费的查处力度。
17、严格目标考核。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将这项工作列入对区县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由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制定目标考评方案并负责进行考核。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每年初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年中抽查,年底考核验收。对检查验收达标的村,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
18、加强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基础在村,关键在区县。各区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好“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市里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并做好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尽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资金扶持,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核,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协调、维权和技能培训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要组织广大干部深入村组,全面了解产业发展、村庄道路、住房结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等情况,因地制宜,帮助村组科学编制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发动群众,不断掀起新农村建设的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