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改进科技管理和科技成果评价办法,坚持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的主动设计和联合攻关,推行和完善课题制。加强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完善科技项目公开招标制度,逐步推行绩效评价制度,努力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积极探索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新方式,强化政府资金导向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资助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层次科技投融资体系。
五、加强领导,努力把科技强市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七)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不动摇,不断增强推进科技进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快科技进步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来抓,坚定不移地把经济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广泛开展创建科技强县(市、区)活动,不断提升区域科技综合实力。
(十八)健全完善科技工作考核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列为党委、政府任期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建立创建科技强市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每年要对各县(市、区)政府创强工作、财政科技投入、实施创新工程以及科技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成效突出、成为省科技强县(市、区)的地区予以表彰。
(十九)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爱才、重才、用才、留才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在充分用好本地人才和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广开招才引智渠道,开辟“绿色通道”,大力吸纳国内外的人才和智力。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科研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为载体,建立人才智力引进平台,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国外留学回国人才。充分发挥在金院校的人才优势和金华籍在外科技人才的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科技强市建设贡献聪明才智。
(二十)加强科技宣传和普及。认真贯彻执行《科普法》,建立和完善科普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科普投入有关规定。在各级财政科技经费中要确保有一部分专项用于先进适用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科技行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社科联、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广大科技人员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科技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技知识、重大科技成果、先进科技人物以及科技工作的典型经验等,努力营造倡导科学方法、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科技创业环境。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等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科技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