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评选"十大茶叶专业村"和"十强茶叶企业"
发布时间 2014-10-14 浏览 22130 次
合作社2家以上;

(3)茶叶家庭农场2家以上;

(4)茶叶销售个体户10家以上。

4.全村茶园“三品认证”面积(具备两项)

(1)茶园无公害认证100亩以上;

(2)茶园绿色食品认证100亩以上;

(3)茶园有机茶认证50亩以上。

二、“十强茶叶企业”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全市在茶行业中从事茶叶生产加工,产品销售,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的企业。

(二)评选条件

申报“十强茶叶企业”的企业,应符合下列选项条件,其中第3选项和第5选项中各两项,第4、第7和第8选项中各一项。

1.企业规模

(1)企业有基地、有加工厂、年销售800万元以上,纳税80万元以上(当地纳税以2011年至2013年3年平均);

(2)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2.企业基地规模

标准茶园150亩以上。

3.企业“三品”认证面积(具备两项)

(1)基地认证无公害茶园面积200亩以上;

(2)绿色食品认证150亩以上;

(3)有机茶认证100亩以上。

4.加工,生产能力(具备一项)

(1)标准化加工厂房5000平方以上;日产毛茶200斤以上;

(2)深加工企业日加工量10吨以上。

5.企业认证项目(具备二项)

(1)绿色食品认证;

(2)有机茶认证;

(3)QS认证;

(4)GAP认证;

(5)HACCP或IFOAM。

6.企业商标注册

获得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或省级名牌农产品以上。

7.产品获奖(具备一项)

(1)获福建省名优茶评比中获得名茶;

(2)获当地茶王赛茶王一次;

(3)获市级省级茶王;

(4)获当地政府或省级以上奖。

8.龙头企业(具备一项)

(1)省级龙头企业;

(2)国家级龙头企业。

三、相关证明材料

各申报村或企业根据评选条件应提交林权证、认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选方式

(一)组织方式

以漳州市农业局负责,由相关部门领导、茶叶主产县行业管理部门代表为成员组成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分赴茶区、茶企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以申报材料为参考,考察情况为依据,制定评分标准,采取逐项计分法,按总分遴选十强茶叶企业和十大茶叶专业村。

(二)申报

由县级农业部门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材料要求:参评茶叶企业或茶叶专业村均需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认证及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

联系人:漳州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站 江志鹏

电话:13348482368

邮箱:fjjzp9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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