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抓好政策调研,加强信息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政策研究工作的指导,积极协调和组织具有全局性重要问题的政策调研。结合总局总体工作思路和主要安排,研究提出质检系统政策调研题目,组织全系统开展调研工作,并选择重点课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重点调研,提交具有较高参考意义的调研报告。创办《质检工作调研报告》,选登优秀的调研报告。坚持信息宣传的正确导向。落实定量报送制度、分析反馈制度、必报时限制度、编审制度、联系与指导制度、点评通报和考评制度;全方位加强对信息报送情况的督促检查,力求政务信息在“实、快、准、简、优”方面有新进展;继续加大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以及进出境人员、货物集散、口岸的宣传力度,注意采取新形式,开辟新途径,扩大宣传效果;结合不同时期的热点,宣传检验检疫从源头抓质量、服务外贸、大通关建设的成果,注意利用检验检疫统计信息以及把关服务的实绩提高检验检疫的社会知名度和认同度。
六、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设和国际合作交流,为外经外贸发展创造新条件
33.充分发挥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到信息畅通、措施协调、步调一致、反应迅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组建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专家委员会,为部际联席会议和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提供决策支持;在检验检疫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和网络支持系统。
34.采取有效措施调控进口,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造成冲击的进口产品,研究有效限制措施并组织协调实施;继续做好对欧盟化学品reach制度等fda食品企业注册制度对我国产品出口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国外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草案的评议组织和对外交涉工作,使其最终法规对我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好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组织、协调和对外交涉工作,配合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研究提出检验检疫的有效措施。
35.发挥质检部门在多边谈判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加wto/tbt委员会、wto/sps委员会各项活动并发挥重要作用。做好议题研究和对案准备;积极投入,确保顺利通过wto对我国进行的tbt、sps和与质检工作有关的第三次过渡性审议;继续行使好wto成员方评议权利,组织和发挥各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在tbt、sps评议中牵头发挥好我国的应对作用。做好对wto重点成员国的tbt、sps评议和贸易政策审议工作,参加对俄罗斯、越南等申请入世国家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消除各国对我国产品出口的技术性壁垒。
36.加强检验检疫国际合作和与港澳地区交流。积极参与wto、who、apec、asem、iso、iec、cac、oie、ippc、联合国各有关机构等国际组织的活动,维护我国利益;积极参与10+1、10+3、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性组织中的检验检疫合作;加强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研究,启动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内检验检疫规则的研究,提出有效防止区域内疫病传入传出的措施;加强同欧盟、北美、日韩、东盟、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重视与周边国家的检验检疫合作,共同防止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配合我国外经贸“多元化”战略,积极开展与南非、塞拉里昂等非洲发展中国家和中东国家的合作;认真总结质检总局与欧盟tbt磋商机制有效运作的经验,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双边质检高层磋商机制;加强政府间的认证认可高层合作,促进国际互认。加强同港澳cepa安排下的检验检疫合作,开展对台检验检疫交流。重视对驻外机构的工作支持和协调。
七、加强标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增强检验检疫综合实力
37.落实“科技兴检”方针,抓好科技规划的制定。深入贯彻执行全国质检科技工作会议的部署,年内要取得全面进展,将“科技兴检”方针落到实处。抓好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和规划制定工作,争取将质检重大科研课题列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质检总局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检验检疫实验室规划建设实施细则及管理暂行办法》;组建国家质检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设检验检疫科学技术标准委员会;继续组织实施直属科研单位科技体制改革。
38.加强科研工作,提高检验检疫科技水平。继续抓好国家“十五”期间的重大科技项目——“食品安全专项”和“重要技术标准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阶段性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认真组织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项目、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做好年度检验检疫科研项目计划并对进展情况督促检查,组织对总局重大科研项目集中攻关;有针对性地提出下年度科研立项指导性意见,做好科研立项的预算申报;组织年度质检系统“科技兴检奖”评审,争取申报评审国家科技进步奖有新的突破。
39.加快检验检疫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检验检疫标准体系表的研制工作,加快重点技术、重要领域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制(修)定工作;研究运用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标准化管理水平,增强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的时效性;加强业务工作、科研工作和标准制(修)定工作的协调和结合。
40.加快“金质工程”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完成“金质工程”项目立项的有关工作。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先期加快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检验检疫业务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和电子审批、信息服务等重要应用系统的建设;做好质检广域网络平台和局域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步伐,改善行政执法手段。
41.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实力。实验室建设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继续完善“检验检疫实验室规划方案”,并按实施细则加快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区域性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对三类检验检疫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充实和加强基层常规检测手段建设和现场快速查验设备,提高一线执法的技术含量;加强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检验检疫关键技术及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和储备,为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力争在3到5年内,利用ciq2000、实验室网络管理技术,构建分布于全国各个地域的“检验检疫虚拟专业实验室”网络。
八、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实现机构运行效能新增强
4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驾驭全局的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创新型班子、实干型班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制定《关于加速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和《质检总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突出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的集体学习教育活动,继续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配套措施;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检验检疫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要达到新的水平。
43.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重点落实中组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全国质检系统“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坚持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突出抓好各级各类干部的能力建设,保证每年抽调1/5的在职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加强出国培训和引智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建设,继续开展质检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的编写组织工作,探索与高水平院校联合培训的渠道;加速实施“百千人才工程”,做好“优秀中青年专家”和学术技术骨干的选拔培养工作,结合实际采取留住人才的措施,加快引进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加快推进和建立检验检疫专业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创新专业人员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
44.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深化检验检疫事业单位的全面改革。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积极稳妥地启动和抓好检验检疫实验室改革工作;做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的改革试点推广。加快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优化结构、合理布局;严格划分行政执法业务和收费与经营服务性业务和收费的范围界限;明晰事业单位产权关系,实现事业单位责、权、利统一;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通过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45.深化财务体制改革,严格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严格执行新公布的《质检系统检验检疫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质检系统检验检疫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质检系统检验检疫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质检系统检验检疫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准确及时地完成检验检疫财务制度的前后衔接工作;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入的管理,纳入单位的预算收支统一管理;坚持勤俭原则,努力开源节流,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抓紧建立财务、基建、资产状况信息反馈制度;创新财务管理手段,建立计算机决策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国家规范银行账户有关规定,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加强检验检疫内部稽查和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严格依法审计,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有效性。内部审计的重点是各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严格预算支出和专款专用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与事业单位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检验检疫新形象
46.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党工委统一部署和有关安排,在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好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满意窗口”和“岗位能手”为载体,促精神文明建设上新水平;加强工、青、妇工作力度,关心离退休老同志。
47.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三项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各项廉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就严禁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党政机关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领导干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党政干部借用拖欠公款等规定进行清理,从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48.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八严禁”规定,以基层一线和窗口单位为重点,抓基层,强基础;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为重点,抓紧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刹住个别地方和单位乱发证、乱办班、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主动参与、深入扎实地搞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49.做好信访与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程序,加强对实名举报和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查结,及时化解矛盾;继续保持对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大大要案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处级以上干部以权谋私和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不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对严重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
50.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务预算体制三项改革;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建立有效的检验检疫执法内控监督和约束机制;大力推行政务、检务公开。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