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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4-09-17
【实施日期】2004-09-17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质检监[2004]第408号
2004年9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的精神,部署全国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总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
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