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协助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一)及时提供信息,促进当地政府招商。去年以来,深圳市宝安、龙岗一带的部分台商,由于劳动力成本进一步上升,制造业受缺电影响较大,拟集体外移到其他地方。福州特办了解到这一信息后,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了福建省的有关地市,地方十分感兴趣,组织招商团前往珠三角等地,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协助地方办好当地的重大商务活动,配合地方做好部领导、相关司局来闽的邀请工作。
(三)帮助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我驻外经商参处的联系。去年10月,厦门市贸发局就厦门市两家企业拟在菲律宾和荷兰设立分公司一事与我驻上述两国经商商处联系,但沟通渠道不畅,没有得到及时回复。厦门市贸发局为此求助福州特办,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福州特办及时想办法与这两个经商处取得了联系,促进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我驻外机构的联系和沟通。
六、了解企业诉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一)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在厦门市办理机电产品和重要工业品进口证,后厂房搬迁到了漳州。按照规定,相关进口证需到福建省外经贸厅(福州)办理。但实际上,从漳州到厦门办证比到福州方便得多。福州特办积极协调福建省外经贸厅和厦门市经发局机电办,妥善解决了该企业就近办证的问题。
(二)继续实施“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办证。2006年初,福州特办对出口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实行了公示制,将办证的依据、程序等进行公示,并提出了六项承诺,以保障企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以上是福州特办在2006年所作的一些工作。今后福州特办将继续在我部党组的领导下,秉承以服务为本的信念,在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为商务工作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能力,希福建省政府和有关部门能一如既往地对特办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