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1-07 浏览 252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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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克氏螯虾

  61.海蛰

  62.水发水产品

 

附件2:

首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应是产自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二、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应当在“第一批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见附件1)。

  三、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应当填写《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要求的书面材料(申请书样本请直接从中国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gov.cn下载)。

  四、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验要求:

  1.凡2002年3月1日之后经农业部有关部级检测机构(或经具有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其检验报告视同有效,可作为申请材料一同上报,免检;

  2.未经符合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的产品,可委托第一批指定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名单可从中国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gov.cn查阅)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与申请书一同上报。

  3.已获得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原申报材料与全国统一标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要求内容基本相符的,可只填写申请书,原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即可。

 

附件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及各分中心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光熙门北里15号重庆饭店

  邮编:100028

  电话:010-64228888—7626、7625

  传真:010-64270309

  电邮:aqsc@sina.net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0107

  传真:010-65520119

  电邮:younong@agri.gov.cn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11室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646,64194645

  传真:010-64194646

  电邮:zbc@cav.net.cn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永定路南青塔150号

  邮编:100039

  电话:010-68673907,68673912,68673913

  传真:010-68671130

  电邮:cffpq@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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