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争创“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建立200万元的导游基金,重点用于导游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尤其是优秀导游员的再提高和紧缺小语种导游人才的引进,及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游员进行奖励等。
19、鼓励和支持旅游购物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鼓励以丝绸、茶叶等为重点的具有地域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和升级,鼓励企业申请产品认证和原产地域保护,培育地方优势品牌和国家级强势品牌,研究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打造具有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的旅游商品购物商场。完善旅游特色商品的开发、生产、引进和奖励机制。每年举办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评比和展示展销活动,制订鼓励各旅游景区景点销售有杭州特色旅游商品的评比、奖励办法。
20、加快推进旅游国际化的实施。对在旅游国际化工作的推进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1、鼓励旅游企业推广使用环保、互联网和绿色设施,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形成推进合力,优化发展环境
22、形成推进合力。建设、交通、工商、物价、文化、公安、消防、城市管理、体育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机制,积极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自职责范围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旅游市场秩序治理依职能进行分解,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旅游市场的属地管理机制,通过目标考核,推进各城区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
23、加强旅游法制建设。根据我市旅游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和规范旅游业的有关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旅游业服务标准体系。法规和标准的制定要互为补充和协调,以促进旅游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2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健全旅游投诉有效预防机制、投诉受理网络和快捷处理工作机制。建立处置社会突发事件和灾害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