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秋播和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高效农业规模化置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之中,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要认真完善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加强服务指导,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协调好政府各部门间的关系,处理好政府部门与科研开发及市场竞争主体间的关系,鼓励和调动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推进我市农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合理开发,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的政策支持。
2.强化科技创新。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力度,构建一支精干、高效、稳定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队伍。积极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实施农民培训工程,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形成农业科技支撑新体系。围绕高效农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广高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的农业新品种以及高效立体种养技术、畜禽高效养殖技术、设施农业技术、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充分利用高新农机具,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术好、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
3.强化政策扶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按照突出重点、扶持增量、直补到户的要求,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引导“三资”开发农业。完善投资政策和投入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范围,增加贷款额度。规范管理,科学运作,用足用好农民创业担保基金。
4.强化目标考核。各地要把农业结构调整和高效农业规模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严格督促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各地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化、“三资”开发农业、绿化造林等按季进行考核通报,对结构调整力度大、成效显著、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