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15 浏览 35210 次
健全公共危机应急救援体系。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改善应急救援条件,逐步建立严密、快捷、高效的公共安全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城市公共危机应急防护能力。(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人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主要改革任务

  《纲要》中提出的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市发改委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要求,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市编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并规范核准制和备案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市发改委牵头)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对应的原则,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市财政局牵头)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现有事业单位按照不同的社会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实施分类改革。(市人事局牵头)

  2、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市国资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到2010年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以上,培育后备上市公司20家以上,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8亿元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政会分开”原则,改革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加快建立与我市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特点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按照“依法、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推进中介组织市场化进程。(市发改委牵头)

  加强市场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加强价格执法检查,有效控制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商品价格过快增长。(市工商局、药监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诚信扬州。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形成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市发改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十一五”期间新增民资注册资本累计1200亿元。(市工商局牵头)

  加强和改善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人才培训服务、信用服务、信息网络服务、创业辅导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法律政策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综合服务体系,规范民营企业行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工商局牵头)

  三、评估和考核

  (一)评估。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及市各部门对上一年度《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根据上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纲要》年度实施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并作为向市人大汇报的重要内容。

  2008年,由市发改委组织力量,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纲要》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针对《纲要》实施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并向市人大报告。

  (二)考核。“十一五”期末,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作为考核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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