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下一主题: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防患于未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统筹、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八是制定、调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食品监管、农林、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在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指导下尽快制定出台《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苏州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及时组织修订我市与食品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全面、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二要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意见的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
三要突出重点,加强协作。加强重点品种监管,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
四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五要加强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监管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反馈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及教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及有效性。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