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突出抓好儿童食品、酒类食品的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儿童食品、酒类产品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采取集中、联合行动方式,在“六一”前后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要巩固成果继续深入,切实解决儿童食品安全隐患。在“十一”和“十运会”期间统一组织开展以酒类为重点的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酒类食品及其他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法规与制度建设。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无锡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及时组织清理、修订我市与食品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明确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整合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粮食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分类管理、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推进市食品安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形成企业内生自律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制定《无锡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归集和发布程序;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评估和科学决策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在目前大部分市(区)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一级政府也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人,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建立和完善机构日常运行规范和应急机制,并尽快付诸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做好各项起步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群防群控,确保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指导和监督,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围绕200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分工,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预期目标。
(三)强化协调配合。食品安全是事关重大的民心工程,是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同时,食品安全也是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涉及企业单位多,各成员单位要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共同努力,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使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四)落实各级责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政治高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理顺食品监管体系,不断适应食品监管的需要。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加强监管和执法,促进企业自律守法,夯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类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基础,落实食品安全各级责任,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安全。
(五)重视社会宣传。要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和发布平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宣传,增强全民食品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努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各市(县)、区要围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各市(县)、区于7月30日前将本地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年终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